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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常用追债方法和手段

时间:2019-01-27    点击: 次    发布者:佚名 - 小 + 大

 1、律师催款函
    律师催款函是目前律师代理委托人(债权人、债主)讨债的最常用方式,债主委托律师时,应向律师提供详细的债务人的名称、地址、电话、传真、负责人姓名和电话(最好是手机)等债务人信息。其次是提供可证明债权事实存在的证据,如送货单、交货单、托运单、对帐单、欠条、借条、借据、还款协议或者法院调解书、判决书等。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,还需提供担保人的资料。
    律师根据上述资料制作《律师催款函》,并经委托人确认后,通过邮政快递或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债务人。
    债务人收到《律师催款函》后,会有三种情况,一是不予理采;二是回应债权人的要求;三是对该债务提出异议意见;律师需根据其回应内容和意见确定采取不同的下一步行动行动方案。
    2、律师代表债权人与债务人进行协商
    律师代表债权人提出还款要求,债务人同意还款的,双方就还款金额、还款期限、还款方式等进行协商,律师制作《还款协议书》共双方签署。债务人拒绝协商的,律师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下一步行动。
    3、律师代理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
    在债务人拒绝确认债务或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,律师可代理债权人和同路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债权人应向律师出具委托书并签定代理协议。律师根据委托人的授权,开展代理工作。
    律师接受委托后,首先制作起诉书,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、证据保全申请或申请法院调查证据,法院受理后排期开庭审理。经法院判决后,债务人不履行的,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    4、律师可协助债权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
    如时经法院强制执行,债务人仍不履行判决或无财产可供执行,律师可通过工商、国土房管、银行等部门查询债务人的相关资料信息,协助债权人向法院提供债务人的财产信息。
    5、律师代理债权人申请债务人强制清算
    如债务人的确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,律师可代理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强制清算,清理债务人的债权债务、财务收支情况,如发现债务人的股东抽逃出资、虚假出资、挪用债务人资金等情形,可要求法院追加债务人股东承担赔偿责任。
    综上所述,律师代理债主追债,要求律师具备民法、合同法、公司企业法、破产法、支付结算法等实体法律的基本知识外,还要求律师需十分熟悉民事程序法中各类法律程序的启动和运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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